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 (居 )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 (居 )所。
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 (居 )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意定代理者,應提出委任書 (如附件二 );如係法定代理者,應 敘明與其關係,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申請項目。
檔案名稱或內容要旨。
檔號。
申請目的。
有使用檔案原件之必要者,其事由。
申請日期。
有添註、塗改、更換、抽換、圈點或汙損檔案。
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以其他不當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之行為者。
吸菸、破壞環境整潔或妨礙安寧等情事。
未經申請核准擅自錄影(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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