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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都中心將檢視重建計畫內國產署管有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及合法建築物參與危老重建,是否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及適宜性。同時,採不出資參與重建為原則,以加速推動危老重建政策。依附圖一作業流程圖分別執行:1. 初審及評估:含申請人資格、基地條件、分配條件及草擬合約稿。2. 審核(價購計畫/評估報告):通過者,函請國產署出具同意參與函。3. 價購及移轉:完成移轉登記後,住都中心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供申請建造執照。